1、若因
斗殴行为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了
轻伤程度的损伤,那么您将面临故意
伤害罪的指控,并可能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
刑事拘留。
2、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这一类的
拘留期可在七天至三十七天之间变动。若
被拘留者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构成严
重犯罪的嫌疑人,且有必要将其
逮捕以获取更多
证据,他们必须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后者在审查后做出最终决定。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最多可以再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期限。
3、此外,对于那些涉及于流窜
犯罪、多次犯罪或
团伙犯罪现象的嫌疑人来说,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也可以额外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4、当检察机关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他们需要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