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选择
协议离婚,则需由夫妻双方前往当地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在冷静期结束后,提交申请以获取
离婚证书;
其次,若选择
诉讼离婚,则应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而
离婚诉讼的整个程序,可划分为三大阶段,分别为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以及作出判决阶段。
首先,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请求,且决定受理该案件之后,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为了确保案件审判能够顺利进行,将通知各方
当事人参与
诉讼,同时要求被告做好相应的答辩准备,以便应对诉讼等事宜。
其次,开庭审理阶段,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了审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者其他适当的场所设立的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的全部过程。在此过程中,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合议庭合议、调解等环节都将依次展开。在这一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告、被告均有权利提出
证据,阐述自身观点,并且还可以在辩论阶段针对对方的观点提出反驳,从而充分表达自身的意见。
最后,作出判决阶段。法庭将会依据合议庭合议的最终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如若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