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袭警罪的
立案处理之后,一般情况下,如果想要进行
撤案操作,则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具体而言,该项操作应首先交由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若经过鉴定发现涉事人员并不具有
刑事追责的必要,那么就应该立即撤销案件。
另外,假如案件已经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负责后续的
审查起诉工作,那么在这个环节中,如果检察机关发现涉事人员确实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他们同样有权力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正式进入了审判阶段,那么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认定涉事人员不应受到
刑事处罚,他们亦可宣布无罪。
然而,无论在哪个阶段,撤案都必须由具备法定权限的机构依法作出决定,并且要及时将结果通知相关的
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
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