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对公司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我们可以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该名员工追偿损失;
其次,在双方签署的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亦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赔偿方式既可直接在该员工个人的薪资中进行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扣除的金额均不可超出当月其应得
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这个上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