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双方冲突乃至
斗殴的情况下,斗殴的各方均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划分也将取决于各自的行为和过错程度而定。通常而言,第一
责任人所面临的
过错责任相比之下更为重大。
然而,若斗殴中,有一方使用了
侮辱、诽谤等不当手段导致对方感情上受到极大伤害,那相关责任就须另行考量。对于各自需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最终还需要由人
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斗殴中有一方向另一方无端攻击,那么作为受害者的一方有权适度采用自我保护措施,对其造成的任何损伤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至于造成
轻伤及以上严重后果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故意
伤害罪,施暴者将因此承受
刑事责任的负担。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