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可以向您所居住的物业小区或者当地社区服务中心提出
申诉,请求他们加大对小区的管理力度,以预防类似活动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事件再度发生;(2)同时,您也可以向辖区内的公安机关警务人员举报此类行为,当警方接报后,他们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
当事人进行调解,更有可能会要求文化站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来控制噪音;(3)另外,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环保部门反映情况,并通过法律途径提起
民事侵权诉讼,以此方式来寻求彻底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
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
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