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标准保修期设定为五年时间。具体而言,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将自竣工验收圆满通过之日起进行相应的计算。若在保修范围以及保修期限之内发现有任何涉及到质量方面的问题存在于保温工程之中,那么施工方应主动履行他们的保修义务,同时对于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害也需依法承担对应的
赔偿责任。
国务院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