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明确规范,对于
强制猥亵罪的定罪判处
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倘若
犯罪行径发生在公共场合并涉及公众事件,或是存在其他令人发指的恶劣情节,那么量刑标准将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受害者为
未成年人,且存在诸如猥亵多名或多次、集体猥亵、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严
重伤害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猥亵手段极其残忍等任何一种情况,那么量刑标准也将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方能够得到受害者的谅解书,这或许可以作为一项减轻或
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然而,谅解书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刑期的长短,法官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将会全面考量各类相关情节,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性、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方的悔过表现等等诸多因素。因此,谅解书虽然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具体的刑期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
侮辱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