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涉派出所致电要求受访者出面进行调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该种情况下,受访者有权拒绝前往,然而必须理解和承担公民义务中的配合调查环节。当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决定
传唤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时,可依法采用
传唤证进行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当值民警需出示工作证件,方可
口头传唤其到场,同时应在
询问笔录中详细记录这一过程。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或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
强制传唤的其他
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进行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
逮捕、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