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个人
贪污数额达到或超过十万元,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并处没收其全部财产;倘若情节极其恶劣者,还将被
判处死刑并同时剥夺全部财产。倘若个人贪污数额介于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处罚,并且有可能同时被处以
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若情节极端严重者,甚至将被判无期徒刑并附加没收所有
私人财产的惩罚措施。
至于贪污数额处于五千元至五万元这一区间内的个人,则将面临至少一年以上、最多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法律制裁;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戒。
《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