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车辆在红绿灯路口撞倒行人事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首先,驾驶人员尚未获得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
其次,驾驶人员属于醉酒状态;
再者,被保险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
最后,若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所致。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