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身份办理贷款业务在法律上属违法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擅自盗取、冒用他人
身份证件皆被视为违法行为,将遭受从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惩罚,或被处以10天以内的拘留处罚;
同时,相关
违法所得亦会被依法予以追缴。
其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贷款则涉嫌贷款欺诈,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
金融诈骗罪,贷款人可能因此而身陷囹圄。
最后,滥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贷款还将对自身声誉及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个人信誉体系也可能因此而遭受破坏。究其原因,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如偷偷使用他人身份证件或向他人借用身份证件进行贷款,都极易引发
经济纠纷并导致社会公众对个人诚信度的质疑。鉴于此,我国法律对身份证件的管理极为严格,明确禁止将身份证件随意出借他人,若明知对方意图将身份证件用于犯罪活动或金融领域,仍故意提供帮助,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
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