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
涉嫌犯罪之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在对被拘禁者进行释放在内,通常涉及到多种情形,例如,当案件的调查阶段已经完成并移交至
公诉审查部门,或者在
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确有
犯罪行为从而无法提
起诉讼,又或是经过法院审判最终判定为无罪或者刑期已经届满等等。一旦做出释放的决定,便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比如撤销先前的
拘留决定书或者执行刑期结束的通知,只有这样,嫌疑人才能够从
羁押场所中获得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
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