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索赔,您应采取之步骤:当贵司所属
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并对本车乘员或驾驶员之外的第三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乃至丧失生命,乃至导致其
财产损失时,敬请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以便由该公司依照相关
法规规定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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