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若其具备
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悔悟表现、无再次犯罪之风险及宣告
缓刑将不会给其所居社区带来严重负面效应等条件,便可宣告缓刑。交通
肇事罪通常为过失犯,若肇事者的
犯罪情节恰好符合前述规定,依循法理原则,理论上是可行使缓刑申请权的。
然而,是否予以缓刑宣告仍须视具体案件情况与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定。在当前法律框架下,若肇事者的行为满足上述条件,则依法享有缓刑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