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保险公司对该
被保险人的失踪并不负责
赔偿。倘若不幸遇到被保险人失踪的情况,应该从事件发生日开始计算,经过连续二年以上的时间,方可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性
宣告死亡,并依据法院的最终裁决,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要求。因此,在购买了人寿保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在登山过程中失踪长达三年之久,是完全可以申请寿险理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
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
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