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
逮捕之后,无论是何时何地,均可通过
家属、辩护律师或者他们本身进行
申请取保候审。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会经过严谨仔细的审查,一旦认定符合相关条件,便可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关于具体的申请时间,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
司法机关的审查进度来灵活掌握。通常来说,这种申请可能出现在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亦或是审判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