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主擅自取回已做
抵押之车辆是否为
非法行为,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所抵押之车辆在抵押期间内,
债务期限尚未届满之时,车主便私自将该车辆取回,这在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
违法行为;
然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应依法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民事法律责任。
其次,若在债务到期之后,抵押方依然未能成功实现债权,则根据
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有权获取车辆所有权。在此种情境下,车主擅自取回原本已作抵押之车辆,无疑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违反相应法律
法规制裁,即将面临着
盗窃罪的指控,并可能因此遭受相应的
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