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传唤过程中是否需要赠送礼品或贿赂相关人员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
法规尚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简称:《
刑诉法》)第七十九条仅仅对取保候审与
监视居住这两种
强制措施的期限、执行期间禁止对案件进行干扰性调查、
起诉及审理,以及解除这些措施的法定程序等方面作了详细阐释。
然而,对于取保候审传唤时是否需要
行贿以获取更好的处理结果这一问题,并未在此法条范围内予以提及。因此,依据现有法律文件,我们尚无法确定取保候审传唤过程中是否需要赠送礼品或贿赂相关人员。在实践操作层面上,是否需要赠送礼品或贿赂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
司法机关的具体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