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宣告停止运营,而尚未宣告破产时,雇员将根据他们的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程度的
赔偿。根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若公司正式
宣布破产,应该依法向所有雇员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果企业非由雇员自身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经营,停产或者歇业,但在此期间,企业未和雇员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在停工、停产或歇业的一个
工资支付周期之内,企业应视为雇员仍在正常工作状态,并需支付这一周期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