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质量保障期限普遍是自工程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关于基础设施工程,其设计文件明确标注了该类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对于防水工程,其保质期设定为五年,这其中包括了对给水排水管道以及电气管线等的保护期限。除此之外,针对其它各类具体项目的保修时限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
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