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阐述以下五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赔付:
第一,
保险事故并不在所签订的保单承保范围之内;
第二,根据
保险合同约定,在
被保险人理应享受保障权益的特定期间(即“等待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可不予
赔偿;
第三,属于保险合同明确规定的风险责任免除事项;
第四,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保险费用;
第五,若投保人因自杀身故或者涉嫌
故意犯罪,保险公司亦可据此不予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
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