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保险公司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优势地位。
然而,若保险公司坚持拒绝
赔偿,且不愿提供任何协商的余地,那么原告只得寻求法律途径以尝试
追讨欠款。关于如何提
起诉讼,以下为详细的操作步骤:
(一)首先,
当事人需向法院
递交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起诉状中需明确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起诉状正文中需详细阐述请求事项及起诉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结尾处需签署个人姓名或加盖公章。
(二)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用以证明其诉讼主张的
证据,例如合同、保单、医疗材料、拒赔通知书、聊天记录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
书证时,应填写
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尽列出所提交证据的名称及其所在页码。待证据经过法院承办人员核实无误后,承办人员会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还给当事人,另一份则留档备查。
(四)
立案庭在当事人完成必要的手续并提交齐全的相关证据资料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
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需预先缴纳
案件受理费及其他
诉讼费用,如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在预缴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若
逾期未缴纳或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得批准而仍然未能预缴的,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
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案件将由法院排期
开庭审理,当事人应遵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案件审结后,当事人还需前往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
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