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费用:仅凭
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以获取相应支付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依据住院天数,每天标准为人民币100元。
3.异地就医交通及住宿费用:若您需要去外地接受医疗服务,则需要提供相关发票凭证用以证明此项支出。
4.辅助器具费用:须根据鉴定报告书中所注明的相应条款进行计提。
5.生活
护理费用:根据鉴定报告书中对于需护理情况的认定,决定是否给予相应补偿。
6.
残疾赔偿金: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础,依据
伤残级别,分别给予10%至100%不等。
其中,
十级伤残发放10%
赔偿金,九级发放20%赔偿金,以此类推。
7.营养费:需提供实际消费金额的发票或其他凭证。
8.
误工费:根据鉴定报告书中确定的误工期及每日薪资水平,计算得出相应金额。
9.
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取决于
伤残等级评定结果而定,既可能获得
赔偿,也有可能不予以支持。
10.
鉴定费用:需出示相应发票或其他凭证,方可获悉具体数额。
11.被
扶养人生活费用:如因丧失劳动力导致无法继续工作,需要申请该等款项。参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适用于未成年子女直至成年(18岁),以及老年居民之需(二十年内支付)。在六十周岁以上人群中,每增加一岁将扣除一年的养老年限;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者,将按五年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
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
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