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公司的不同等级,其所必须具备的资质也有所差异:
1.首推之设为一级资质:这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1)公司的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千万人民币;
(2)成功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年数必须达到五年以上;
(3)最近三年获得房屋建筑施工总面积应累计超过30万平米,或已完成的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同样不可忽视;
(4)保持优异的
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匀高达100%;
(5)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需达到15万平米以上,或者已经实现了相当于这个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投入;
(6)担任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关键职务的员工要具备相关专业毕业且至少有中级以上职称;
(7)建立健全并完善的质量
保证体系,商品住宅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执行《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2.紧随其后的是二级资质:它主要包括了这样几项条件: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两千万人民币;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时间起码要有三年以上;
(3)最近三年累计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须不少于15万平米,或者已经完成了与其同等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
(4)连续三年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始终维持在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应在10万平米以上,或者已实现了与之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投入;
(6)担任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关键职务的员工需要具备相关专业毕业且至少有中级以上的职称;
(7)建立并完善各种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商品住宅在销售过程中严格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3.最后是
三级资质:该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部分:
(1)
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八百万人民币;
(2)成功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时间总计至少要两年以上;
(3)在最近两届积累的房屋建筑面积应累积不少于五万平米,或者已完成与此对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
(4)坚持不懈地实现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5)工程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的员工都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及至少有中级以上的职称,而统计等其它职务上的员工也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初级以上的职称;
(6)全面推行并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商品住宅销售过程中需严格落实《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