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定为短期
徒刑,并且满足特定的
假释条件,则可
申请假释。关于
假释的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服刑期限需达到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其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时间必须超过十三年。在这两个前提下,若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同时也不存在再次
犯罪的风险,那么便具备了申请假释的资格。
《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
不得假释。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
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