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构成抢夺罪,其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
首先,实施抢夺行为时所涉及的公私财产数额须达到相当程度;
其次,抢夺行为的性质必须为严重。换言之,若抢夺金额不大或并未引发其他严重情节,则不能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因此,抢夺较大量公私财物这一行为成为了构成抢夺罪的关键要素与必要条件。
《关于审理抢夺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