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贷款投资活动,有可能会触犯
贷款诈骗罪。该
犯罪在客观方面的体现主要包括以
虚假的理由欺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且骗取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所谓的“贷款诈骗罪”乃是一种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精心设计并运用诸如虚构引进资金和项目等虚幻理由,制造使用假冒的经济合同、借助虚假的证明文件、利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为
担保方式、超过
抵押物价值来进行多重担保,甚至采用其它不法手段,以此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
涉案金额较大的
违法行为。因此,贷款诈骗罪被视为
金融犯罪中的一大
类别的
犯罪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