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有
盗窃罪行的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将面临
刑事拘留的
处罚,并且
拘留的时长上限通常定为37天。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原因是在公安机关进行正式的案情调查期间,被告人接受刑事拘留的实际时间最多只能延长到37天。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对于被告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天,但如遇特殊情况,则可申请延长至14天。若案件涉及重大、复杂的事实或
证据,经过上级检察机关的批准,还可以再次延长30天。因此,被告人可能面临的
拘留期限总和为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