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行的。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您在原来投保地办理
医保关系的终止手续;之后,请您亲自前往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医保关系的迁移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转出地区域的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之前原投保地医保费用缴纳的证明文件;填写完整的所在省份的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格也是必不可少的。所有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前往市
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进行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办理。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