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不幸遭遇
意外事故,导致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那么此时,投保人有权通过
申请仲裁或提出
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倘若被保险
机动车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对本车乘员和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等不利影响,则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须依法对该事故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
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他们可依法选择申请仲裁或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解决
纠纷。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