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
子女监护权交涉的讼费范畴,通常被归属于非物质性
纠纷案,每项申议需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述准则仅可以作为参考,实际产生的费用可能会因为所在地区及具体纠纷事宜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如需了解更为精确详尽的费用信息,我们强烈推荐您向身处本地的法庭或法律顾问寻求专业意见和指引。
除此之外,您还必须承担聘请律师
代理的相关费用,如旅差费、演讲费等等。因此,在决定申请
申诉之前,请务必对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此类纠纷的
诉讼成功率进行审慎评估,从而作出理性与明智的决策。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