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无论是在刑事
自诉案还是
民事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均有权自行撰写或授权代表
律师撰写讼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倘若涉事
当事人缺乏相关得天独厚的
法律知识储备,我们通常会建议他们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完成此项任务。
根据我国现行
法规,
起诉人必须将正式的
起诉状递交给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同时需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若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方面的困难,当事人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向被告方当事人传达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