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偿付方式进行妥善协商及商谈延期事宜:
首先,我建议您能够主动与债权方进行友好且有效的协商,探讨关于
债务的分期偿付或者延后偿付等方式。
通过理智且温和的沟通方式,努力寻找出一条彼此都可以接受并且有些许保障的还款之路。若是经对方同意,之后您便需依照商讨好的期限以及金额逐次履行你的还款责任。
2、提出
执行程序中的暂缓措施申请:若您发现自身的偿还能力实在无法应对当前的债务压力,我们建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中止对您债务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提高法律效应,您应当向法院提交确实可信的
证据,来证明您现在的确无力提供足以执行的财物。
若经过法院裁决许可中止该执行程序,未来当您具备偿付条件之时,仍然有权至法院请求
恢复执行。
然而,请记住,逃避债务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无论您所面临的困境如何严峻,我们倡导您应当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尽力找到合法合规的解决途径。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在执行中,双方
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
欺诈、
胁迫与
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