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常规应用情形之下,建筑物内的供水管件的维护时间
保证周期为两年。关于这方面的详细内容规定如下:凡属于正常运行条件以内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类基础设施以及房屋整体的基座结构及主体构造等工程项目的最低保修期限定为下列标准: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合理使用年限应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2)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以及外墙面的防渗漏问题,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五年;
(3)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工程,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两年。
至于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则由发包方与
承包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确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
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