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案件的受理地点问题,可以前往工程项目所在地或被告注册地址所在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而在落地实施的过程中,掌控该权限的法院应为相关区域内的县或县级市人民法院。如果在处理
纠纷过程中有意向明确
约定管辖权,那么在遵循《
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且不侵犯法院
级别管辖及专属
管辖权的前提下,双方在签署的合法书面合同中可自由协商,确定由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