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体系中,聚众参与赌博以及开设赌场的
犯罪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恶劣行为。此类犯罪行为的
构成要件包括组织和招集多位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建立专用场所并确保其具备营业性赌博所需的各种条件。通常情况下,行为者将从其中获得经济利益,并且此类赌博行为的规模相对较为庞大,对社会
公共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除此之外,如果行为者明知他人正在开设赌场,却仍然向其提供资金支持、场地租赁等方面的协助,那么他也有可能会因此触犯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