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信罪”,即我国
刑法规定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简称,它与另一种常见的
犯罪——洗钱罪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区别。前者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之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性支持,或者广告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行为;而后者则是将来自
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收入及其
孳息通过各种手法予以掩饰、隐瞒其真实来源及性质,使之表面上看起来合乎法律规范,以达到洗清违法
犯罪事实、逃避
法律制裁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