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行为人所实施的
危险驾驶行为情节轻微,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则要依据其具体的
违法行为,施以相应的
治安处罚措施;
然而倘若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恶劣且已达到了犯罪标准,那么将会被判处
拘役之
刑罚,同时面临
罚金的惩罚。此所谓“危险驾驶罪”,乃是指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
情节严重者;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再者,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行为;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
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