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与
承包商进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中需要讨论的重点内容包括交付时间的确定、
逾期交付可能产生的
违约金以及对于发包方已经造成的损失应该如何补偿等等。
2.如果承包商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造任务并导致工期延误的话,那么作为发包方,我们将会有权利去考虑是否应当行使
解除合同这项重要权力,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除了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处理方法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让他们为自己的
违约行为负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