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并具有完备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
抵押之物业须为
借款人名义所有;
三、该等房屋所在地点应在贷款机构的服务覆盖范围之内;
四、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不得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
五、抵押房屋应有房地
产权证书,如未持有,则需提交贷款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
六、除上述条件外,银行可能还会提出其他特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
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