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乃适用双罚之制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若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在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为他人谋求利益,且
情节严重者,应对该单位施以
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此举意味着,单位作为整体以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将面临
刑事处罚,充分体现了双罚制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
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