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涉及贩卖数额超过900公斤的烟叶,将被判决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需额外承担或者单独缴纳
违法所得金额的一倍至五倍作为
罚金。在查处的烟草经营案件中有明确规定,个人非法从事烟草经营活动且
涉案金额高达50,000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位非法从事烟草经营活动且涉案金额高达500,000元人民币及以上,则应当以涉嫌
非法经营罪论处。而对于经营数额达到200,000元人民币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依法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额外承担或者单独缴纳违法所得金额的一倍至五倍作为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烟草属于特殊的经营产品,而香烟更是国家实行专营专卖制度的产品,属于严格限制经营的范畴。因此,任何想要销售香烟的行为都必须获得烟草专卖
经营许可资格,并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
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