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及到
财产权益
纠纷的
仲裁案件,其收费将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费率进行分阶段累加计算:标的额费率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部分(包括10万元人民币)6%1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包括50万元人民币)5%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包括100万元人民币)4%100万元至5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包括500万元人民币)3%5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包括1000万元人民币)2%1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包括5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0.5%上下浮动比例为20%,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人民币时,仍按照2000元人民币收取费用。
(三)计时收费标准如下:每小时收费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上下浮动比例同样为20%。
(四)如需增加反诉请求的案件,反诉部分的收费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
发回重审的案件,若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其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
代理收费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法律服务项目,不受此限制。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