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4.2米长度的蓝牌货车其最大容许总重量不得超过4.5吨。
依据最新版货车车型划分规则,所有蓝牌货车均需遵循总重量小于等于4.5吨的规定。在高速公路或是收费公路上,
机动车通行费的收取方式已不再以原先核定载货量为准,而是改为根据车辆总轴数进行分类。尤其需要强调的是,蓝牌货车与其他两轴货车被明确地划分为两个
类别,其中蓝牌货车被归为第一类,而其他两轴货车则属于第二类。由于将4.2米长度的蓝牌货车划分为第一类,此类车型的交通付费相比以前降低了一个层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
纠纷。
二是按照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标准的规定,总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为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车长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为中型货车或大型货车,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的方向。
三是总质量4.5吨及车长6米是货车参数的两个较为明显的界限值,易于划分。四是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与2003版标准额定载质量2吨的货车基本对应,包括的车辆范围略大。标准修订后,有一部分货车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符合国家降低收费负担的总体要求,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