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需要进行理赔的情况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在累积记分为12分的情况下,将无法继续
驾驶机动车,但这仅为机动车驾驶员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众多情形中的一种,并不能与诸如
醉酒驾驶、
无证驾驶等被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为保险人无需承担
赔偿责任的法定免责事项相提并论。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