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涉及到
盗窃罪名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
犯罪嫌疑人的
拘留期限一般情况下最长可以达到37天。这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的初步
侦查阶段,其最长的拘留期限为30天;
同时,还包含了检察院进行
审查批捕的时间,最长可达7天。在这段时间里,公安机关需要完成对案件的初步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来决定是否向检察院提出
逮捕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