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规,当公安机关对
违法舞弊行为启动调查后,可依法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措施,且
拘留时间通常限定于30日内。但在特殊情况下,此拘留期可延续至37天。若案件进入检察院
审查起诉环节,则审查起诉时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如有必要,亦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而在法院审理阶段,
一审案件的处理时间通常为三个月内完成,
二审案件的处理时长一般限制在两个月之内。据此,涉及开设赌场罪行的
拘留期限,正常情况下可能介乎数周乃至数月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