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食品污染且商家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建议您遵循如下流程寻求帮助:
首先,务必主动与商家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妥善的交流来达成问题的友好解决方案;
其次,若上述途径未能奏效,
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申请,寻求其协助并接受其提供的调解服务;
最后,若仍然无法满足自身合理诉求,消费者也可以转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如卫生局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继续进行反映和
申诉。在所有可能的手段中,若仍未能解决问题,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将是合适且必要的选择。在此情形下,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直接向商家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
递交法律追诉申请,要求商家给予相应的
经济赔偿。在法院审理期间,消费者需要搜集尽可能多的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考虑申请实际损失的
赔偿,例如
医疗费用、营养费用、
误工费用、
交通费用等等。
此外,如果食用受污染的食品导
致伤残甚至是死亡,则消费者同样有权利索取残障
补偿金或者
死亡赔偿金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有权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
赔偿损失。具体来说,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以及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
赔偿金,如果增加的
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