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执行错误时,
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提出
赔偿要求;在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错误情况,须根据具体原因予以适当处理。若错在申请人,则应由其承担
赔偿责任;但若源于法院自身执行失误,那么被执行方便有资格行使
申请国家赔偿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
财产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
违法实施罚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
财产损害的其他
违法行为。